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施工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实务详细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实务与解析)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里面有许多大家比较关系的问题,如何签订施工合同?又如何履约?

给大家带了一门详细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课程,从建设工程的方方面面讲解,让你对这个业务更熟练。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唯智课程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课程目录(部分内容):

一、承包人合同管理现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工程价款的签约管理

四、工程工期的签约管理

五、工程质量的签约管理

六、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

七、施工合同的其他管理

一、承包人合同管理现状

(一)价款实现的基础

滨河结构项目—-价款–施工主体、工程量、工程计价方式、工程质量、工期问题

(二)价款确定的方式

1.鉴定人技术判定

2当事人协商确定

3当事人事先约定
4司法裁决认定

1.鉴定人技术判定

1)鉴定前提:
厂房和生产车间连接点——渗漏——造价——是否有防渗漏施工要求法院未予审查

2)鉴定依据:
滨河钢结构项目—图纸、形象进度、材料、人工—质证—-移交情况

3)鉴定结果:
工程造价诉讼—固定总价—-丰县诉讼鉴定
1—大门、围墙、仓库89万—未完与代工
2—原告被告成品车间—487平/鉴定—240平

2.当事人协商确定

1)事中和事后的协商,定性,民事权利
2)好处:低成本、高效率;结果可控风险小
3)缺点:难实现—利益

3.当事人事先约定

1)事约定,定性,民事权利

2)好处:低成本、高效率、有基础;结果可控风险小
3)缺点:变化大-可预料度低,地位不平等-谈判有难度

4.司法裁决认定一通和田丰纠纷

总结:鉴定裁判不可靠,当事人协商成本低、效率高,符合当事人目标

(三)合同管理的现状

1.约定:

1)变更约定—–双方协商确定

2)停工损失—赔偿对方全部

3)一方过错—影响工期顺延

2.履行1)变更—监理不给签字
2)结算—发包人不给办理
3)进度—不予签字付款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控制风险的思路

神经疾病的诊疗方法—-医生疗法/木工疗法
医生疗法:周期长、费用高、可复发—不确定风险
木工疗法:时间短、费用低、可复制—无风险

人生病—床有空间、鉴定—有空间、裁判—有空间

当事人:现金为王,专业人士:法律精细加造价精细
总结:去鉴定 去裁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无争议先付)

(二)签约管理的本质

法律 解释 石头剪刀布-输赢、时间、标准-合同范本平衡作用

如:案例-视为结算条款效力—通用—专用中适用通用—专用约定
案例-维修价款索赔—直接索赔/先修抗辩—-约定先修抗辩

(三)签约管理的实施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模式(招投标问题)

(四)履约管理的本质

1.痕迹管理 及时维权 法律兜底

痕迹管理—证据管理 及时维权–方式权利丧失
法律兜底–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维权(合约性、合法性、合理性)
2.内容:
基本内容、履约管理必要性、
履约管理的实现、履约管理的结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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