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多重困难叠加的严峻形势,面对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重要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省经济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省各级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省范围内征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7585.8亿元,增长11.6%,其中:中央级收入2812.5亿元,增长10.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3.3亿元,为预算的108.2%,增长12%,两年平均增长8.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334.8亿元,增长12.4%。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4.1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8.7%。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33.1亿元,全部按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支出保持适度强度。面对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全省各级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15.6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7.4亿元,完成预算的89.2%,增长9.3%。

各级实现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省和省级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分别为13577.8亿元、8501.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后,全省和省级结存资金分别为1317.9亿元、499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全省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0.3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77.6亿元;省级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5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53.5亿元。全省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增值税391.4亿元,为预算的100.7%;企业所得税204.8亿元,为预算的108.6%;个人所得税54.4亿元,为预算的111.5%;非税收入119.3亿元,为预算的97.8%。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26亿元,当年未支出,全部按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加上按规定补充245.5亿元后,2021年末余额为286.6亿元。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交通运输支出345.9亿元,完成预算的84%;教育支出214.4亿元,完成预算的92.1%;公共安全支出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卫生健康支出47亿元,完成预算的78%。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253.5亿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79.6亿元,商业服务业、金融、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33.1亿元,教育、科技、文旅体育传媒等方面25.4亿元,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方面15.2亿元,卫生、社保就业等方面14.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方面10.4亿元,其他方面75.7亿元。

省对市县转移支付4676亿元,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4046.8亿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24.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29.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950.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41.3亿元),为预算的168.8%;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921.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5714.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309.7亿元),完成预算的8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农林水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7066.5亿元后,全省结余855.3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6.2亿元,为预算的146.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551.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3亿元,完成预算的60.9%,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农林水、农网还贷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调出资金、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2524.4亿元后,省级结余27.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7亿元,为预算的96.6%;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6.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7亿元,完成预算的66.4%,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123.5亿元后,全省结转资金33.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亿元,为预算的114.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4.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亿元,完成预算的72.9%,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市县等支出20.1亿元后,省级结转资金4.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04.9亿元,为预算的106.2%;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等收入6864.3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269.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99亿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发放稳岗补贴、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转移支出、上缴中央等支出5348.6亿元后,全省年终结余6920.6亿元,其中当年结余683.3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82.5亿元,为预算的108.2%;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等收入4226.1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708.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8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转移支出、上缴中央等支出3829.7亿元后,省级年终结余3878.9亿元,其中当年结余275.6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742.8亿元。2021年发行新增债券2251.3亿元、再融资债券990.7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新增专项债券等453亿元,举借外债7.6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205.6亿元和外债2.3亿元后,债务余额为15237.5亿元,比2020年底增加2494.7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16293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省一般债务限额7261.9亿元,余额683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031.1亿元,余额8399.9亿元。分级次看:省本级债务限额1226.9亿元,余额1095.8亿元;市县级债务限额15066.1亿元,余额14141.7亿元。2021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重点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方面。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政策等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21年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持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推动经济加固提质。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制度性、结构性、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延长免征困难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策执行期限,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近400亿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54亿元,用好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和组合融资政策,拉动投资5000亿元左右。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落地项目总投资8931亿元,开工率达75.8%,连续两年居全国第1位。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85亿元支持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有效发挥政府性投资拉动作用。省级20支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累计投资223个项目197.4亿元。出台20条新版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拨付24.1亿元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下达直达资金2726.4亿元,惠及企业超过2.2万户次,惠及群众超过2.1亿人次。

二是主动服务战略全局,支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化川渝财政合作,在支持高竹新区发展、设立协同发展投资基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政府采购监管、会计管理等方面加强协同,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框架协议。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支持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制定省级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财税支持政策。出台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17条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开放十条”财政保障政策,支持举办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展会交流活动,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能级,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和运营发展。支持百强县百强区百强镇培育,落实百强奖励政策,完善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办法,不断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底部基础。支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盘活镇村公有资产,稳步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三是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支持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73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5%,提高0.2个百分点。筹集资金1901.5亿元扎实办好30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度计划的110.5%。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向2.2万户企业返还稳岗补贴22.4亿元、惠及153万人。完善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4万户,新筹集租赁住房房源5.3万套。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和地方应急队伍装备水平,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做好地震、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平安四川建设。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抓实风险防范化解。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强化债券资金管理,完善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着力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出台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管理机制,实施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再融资债券990.7亿元,提高自有资金偿债比例,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207.9亿元、利息480.7亿元。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圆满完成年度化解计划。强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

五是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收入的比重稳定在80%以上。下达市县转移支付4676亿元,占市县支出的51.2%;其中主要用于“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77亿元,切实增强市县“三保”能力。转贷市县新增债券2075亿元,占全省新增债券的92.2%,提高2.8个百分点。对市县“三保”支出实行“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管理,完善“三单列三专项”预算管理机制。按规定审核64个县“三保”预算,继续强化工资和基本民生资金专项库款管理。加强“三保”支出执行监控,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强化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建立最低库款兜底保障机制。对风险防控重点县实施“一对一”对口帮扶指导,确保兜牢“三保”底线。

六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政府存量资产219.1亿元,探索省政府持股项目分红收入上缴机制,切实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争取中央转移支付5563.6亿元,规模居全国第1位。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三公”经费保持只减不增。制定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规范资金分配、调剂追加等预算管理行为。建立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及时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和预算结余资金232亿元,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开展转移支付定期评估,严格实行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建立“两书一函”制度,加强绩效目标引领和运行监控,对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专项预算项目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完善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完善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省级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

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出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完成契税地方性法规立法,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制。有序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启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制定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推动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试行全面绩效管理。

(二)2021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切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不断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有力支持了“六稳”“六保”工作。

一是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促进高质量发展动力转换。全省投入273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统筹资金保障“科创十条”政策落实,推进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天府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基地(平台)建设,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川布局。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和科研项目“揭榜制”试点,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安排15.6亿元实施3000余项技术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安排3亿元培育瞪羚企业等创新主体,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标准,撬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量资金15.1亿元。安排2.4亿元实施“天府科创贷”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向392家科技型企业贷款15.8亿元。支持187个天府科技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注册科技工作者达130万人,注册机构达15万家。研究出台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激励政策。

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全省投入1240亿元,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巩固经济提振恢复基础。支持“10 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安排133亿元推进川粮油、川猪、川菜等10大优势特色产业及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打造现代农业园区,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建设。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围绕加快构建“5 1”现代工业体系,安排279亿元集中支持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等领域重大产业和重点技改项目实施,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打造首批成渝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支持“4 6”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安排62亿元支持国际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培育1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10个服务业强县。

三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有效投资稳步扩大。全省投入977亿元,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安排114亿元支持成达万、成自宜等高铁出川大通道和货运通道建设。安排38.4亿元支持天府国际机场等新建改建、中小机场运营和通用航空发展等。安排360亿元支持全省建成高速公路521公里,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419公里、农村公路1.7万公里。安排13.3亿元支持岷江东风岩、嘉陵江利泽、岷江犍为等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安排119.6亿元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4万余套棚户区和6000余个老旧小区改造。安排3.2亿元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362部。安排20.7亿元支持7.5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和0.6万户农房抗震加固。安排11.3亿元支持新改建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安排21.6亿元支持90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排1亿元支持5G基站建设,推动5G商用示范试点。

四是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全省投入1336亿元,支持稳住“三农”基本盘。安排210亿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70.5亿元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79.3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农户补贴政策,将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测算标准提高至每亩80元,实现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安排8.8亿元支持打好种业翻身仗,支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现代农业种业园区和种业基地等建设。安排8.3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扶持1292个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安排11亿元支持1300个村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推进1000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排2.9亿元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涉农资金全过程监管。

五是支持建设美丽四川,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省投入629亿元,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排6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专项整治,全省空气优良天数率达89.5%。安排24.2亿元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与甘肃省签订黄河干流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议,落实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奖补,推动重点流域治污减排,203个国考断面优良率达96.1%。安排2.8亿元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支持10个市县建设生态环境示范城市。安排69.8亿元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实施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安排17.5亿元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纳入采购清单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占比分别达到96.5%、96.2%。

六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省投入1729亿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学前教育激励奖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增普惠性幼儿学位4万余个。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财政奖补机制,巩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更高层次均衡协调发展。按标准对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给予补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财政奖补政策。探索财政拨款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中职“三名工程”、高职“双高计划”等,支持一批优质学校和专业率先发展。将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再提高1000元,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政策,持续支持在川高校“双一流”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推进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9 3”免费职业教育。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暖心工程”。支持开展师资队伍专项培训。

七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全省投入2166亿元,支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连续第17年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连续第6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兑现近2100万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50元提高至580元,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114.9亿元加大对500余万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将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分别提高至每月615元、415元。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生活补助和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社保接续、就业促进等政策。

八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促进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全省投入1043亿元,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健康四川。筹集77.3亿元支持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安排60.8亿元做好医疗救治、临时性工作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等经费保障。安排79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74元提升至79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第二轮十年行动计划。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政策,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等补短板项目,推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安排31亿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项目。着力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建设。

九是支持文旅繁荣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全省投入210亿元,支持更高层次的文化产品供给和文旅名片打造。支持5118个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和89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保障26万余个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正常运行,支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安排14亿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支持三星堆等重大考古发掘工程,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对633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补助。启动实施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工程。支持11个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实施34个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兑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旅游品牌激励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政策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1年全省财政平稳运行,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苦干实干、团结奋斗。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规模总体较大,但人均收支水平相对较低;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结果运用有待加强;基层财政保障面临不少困难,部分市县“三保”压力较大;个别地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压力仍然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省经济稳定增长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同时,我省也面临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财政收入长期平稳运行的基础没有改变。

财政支出方面: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合理增速,兼顾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需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调整支出结构难度较大,支出增长刚性较强,各级财政必保支出较多,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创新、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制造强省、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支出需求较大。

综合分析,2022年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将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落地,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合理增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审核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行地方税政策,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奠定基础。

二是支出保障积极有为。积极对接国家宏观政策取向,把握政策供给时度效,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加快支出进度,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三是突出资金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绩效考核问责。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合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市县“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范虚列收支、脱离监管。

(三)2022年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22年预算的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支持措施,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更多在川布局,统筹财力支持天府实验室、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跨高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等重大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启动一批工业核心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和重点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壮大。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强化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推广实施“天府科创贷”、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是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完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库安全预警监测等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深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四是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推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促进五大片区及各市县找准定位加快发展,推动形成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良好态势。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努力缩小区域间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财政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五是支持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支持促进节能减排,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支持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财政奖励政策,完善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相结合的补偿制度体系。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快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深入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治理,实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六是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支持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着力补齐义务教育领域短板,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应发尽发。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适当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支持做好民生用能保供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七是兜牢市县“三保”底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财力下沉,加大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强“三保”执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国家、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八是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浪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定期评估过紧日子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测监督,确保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2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2022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983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449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亿元、调入资金205.7亿元,扣除上缴中央77.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0005.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预算拟安排为10005.2亿元,增长8.2%。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38亿元、上年结转577.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20.8亿元。

根据预计的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950亿元,增长8.4%;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449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5亿元、下级上解362.9亿元、调入资金15.5亿元,扣除上缴中央77.7亿元、对市县财力性补助等3229.3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761.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预算拟安排为2761.1亿元,增长8.5%。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38亿元、上年结转253.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2.6亿元。本次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22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42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31.7亿元、上年结余等856.3亿元,扣除调出资金143.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168.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168.5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1.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31.7亿元、上年结余等28.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21.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21.3亿元,其中补助市县62.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农网还贷、交通运输、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26.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7亿元、上年结转33.3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61.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6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2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9.6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21.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7亿元、上年结转4.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7.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27.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亿元,主要用于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2.9亿元;补助市县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对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5557.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等7512.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3070.3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5135.2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缴中央等444.8亿元后,支出总量为5580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预计年终结余7490.3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539.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4472.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8011.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540.7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缴中央等442.8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983.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预计年终结余4028.4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地方政府债务

(1)新增举借债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的授权,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于2021年12月中旬下达我省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亿元;提前下达我省部分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105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82亿元。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拟在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增举借债务10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9亿元,均由省级使用;专项债务914亿元,全部转贷市县。按此举借债务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达到16330.5亿元,距目前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343亿元尚有1012.5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省级用款部门(单位)负责筹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省级财政负责支付本级发行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

(2)政府债务偿还

2022年全省到期政府债务1411.5亿元,拟向财政部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1232.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0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28.6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和调入债务单位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178.7亿元(偿还一般债务46.6亿元、偿还专项债务132.1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按时足额偿还。其中,省级到期政府债务67.5亿元,拟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54.5亿元(均为再融资一般债券)、通过预算安排和调入债务单位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13亿元(均偿还一般债务)。2022年全省需支付债务利息542.2亿元,其中省级39.9亿元。

按此举借和偿还债务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2.4亿元,达到10953.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6亿元,达到3418.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781.9亿元,达到3950.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发生变动,仍为121.3亿元。

我省2022年全年新增债务限额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正式下达。收到全年限额后,省政府将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我省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将由财政部核定下达,财政厅将在核定上限内组织发行。

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支持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307.4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6.7亿元。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继续给予劳务报酬补助,对民族地区在园幼儿和非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减免保教费。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56.2亿元。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财政激励奖补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支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暖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探索研究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安排普通高中教育资金13.6亿元。支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积极推进贫困地区薄弱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52.4亿元。进一步探索构建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挂钩的绩效拨款机制。全面落实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做好高职扩招后的生均经费保障工作。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调整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实施中职“三名工程”和高职“双高计划”,支持一批优质职业院校和专业发展壮大。继续实施产教融合示范项目,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150.5亿元。以绩效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属本科高校绩效拨款制度,促进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持续稳定支持在川部(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财政激励机制,对引进或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高校给予奖励,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支持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资阳新校区建设。

(2)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7.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其中:

一是安排文化旅游发展资金23.3亿元。支持发展文旅消费,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实施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激励奖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打造一批重点景区。支持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支持三星堆文物保护与开发。支持省属文化院团建设。

二是安排文化产业和宣传文化发展资金4.2亿元。支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打造知名文化品牌。支持音乐产业持续繁荣发展。

三是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1.5亿元。积极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推进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博物馆安防工程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文化重点项目、精品剧目。支持古籍善本保护。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

四是安排体育发展资金8.2亿元。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支持发展体育消费,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1087.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8%。其中:

一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5.9亿元。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全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强脱贫稳定性。

二是安排国有企业改革资金3.2亿元。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

三是安排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992.4亿元。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支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夯实全国统筹基础。

四是安排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73.5亿元。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统筹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康复、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全面稳妥落实抚恤优待和退役安置政策,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升行动,统筹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建设。

(4)强化卫生健康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58.4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6%。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63.1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定住院保障水平,减轻门诊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二是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5.3亿元。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将全省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纳入“两癌”筛查。支持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重点支持凉山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丙肝、梅毒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支持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

三是安排卫生健康能力建设资金20.7亿元。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继续支持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项目,着力补漏洞、防风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化解机制,提高医疗卫生领域应对疫情等突发应急事项的处置能力。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支持省属医疗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资金9.5亿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基本生活。开展省级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3岁及以下儿童托育机构建设。

(5)支持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129.9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8%。其中:

一是安排污染防治资金59.9亿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监测能力提升,促进环保产业优化布局。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实施。全力打好臭氧、移动源治理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支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地下水协同防治。

二是安排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资金52.5亿元。支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生态廊道。支持加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治理和修复。支持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加快发展竹产业等特色林草生态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支持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巩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注资参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对长江经济带、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妥善解决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在内的突出矛盾和困难。支持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7.5亿元。持续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与地质灾害隐患预警监测,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6)支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方面安排资金4.8亿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支持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装备,建设综合应急救援基地,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救援能力。

(7)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方面安排资金218.4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其中:

一是安排“10 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和农村发展资金94.4亿元。推动10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夯实3大先导性产业支撑。突出粮食生产和粮油产业发展,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分类实施乡村振兴激励和省级现代农业星级园区奖补,巩固产业发展成果,提升乡村振兴成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二是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83.3亿元。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

三是安排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10.1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推动提高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

四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5.3亿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红色村庄建设,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8)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方面安排资金119.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其中:

一是安排工业发展资金61亿元。持续推进完善“5 1”现代工业体系,实施财政“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集中财力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支持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重点产业化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打造一批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区。支持全省经济总量排名靠前、制造业基础扎实的重点城市和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制造强省试点示范工作。

二是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1亿元。支持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科技研发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三是安排科技资金48.9亿元。支持落实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和“科创十条”政策,集中力量支持西部(成都)科学城、天府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度,整合设立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启动跨高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形成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制度机制。

(9)支持服务业和开放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8.1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其中:

一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3.4亿元。加快建设“4 6”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强县,加快培育产业链条健全、专业协作完善的服务业产业集群。继续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创新开展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支持成都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发展公园商业、首店经济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打造“成都消费”品牌,全面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和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安排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资金30.9亿元。贯彻落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发展的有关政策,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支持成都高标准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构建亚蓉欧国际班列快速通道、培育高能级开放市场主体、建设高层次开放合作平台。落实开放发展激励政策,激发各级各部门开放活力。推动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支持“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

三是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21.2亿元。从支持做优做强金融产业、推动金融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健全融资服务配套体系、促进直接融资发展等五大方面,组合实施20条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效应,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资金8.6亿元。重点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改造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五是安排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4亿元。支持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商事服务,加大外资吸引力度,落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扶持政策。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668.5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6%。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5亿元。支持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会东机场、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支持省级新区建设,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是安排城镇建设发展资金17.4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和中心镇建设。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417.2亿元。支持纳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范围的公路建设及大中修工程、公路客货运输场站建设、内河水运航道建设等项目。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9亿元。支持以引大济岷工程为主的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支持乡村水务建设。继续支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

五是安排铁路建设专项资金12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成达万、成自宜、成渝中线、成兰铁路、隆黄货运铁路等“十四五”重大铁路建设项目。

(11)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安排资金12.6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4%。支持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12)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558.9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3%。按政策保障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支持“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切实保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经费、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保经费,支持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办案和加强社会治理等。

(13)安排省级预备费28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了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突出了“六稳”“六保”,保证了财政支出强度,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导向。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亿元,较2021年减少0.2亿元。

以上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15个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1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将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2022年1月1日至1月14日已安排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四、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传承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计”,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推进“三个一流”机关建设,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分析,完善常态化调度机制,针对财政运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调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协同,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建立特别国有股权收益统筹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特别利润上缴机制,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按照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调剂追加。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三)坚持精准有力稳中求进,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做好财政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政策的有机结合,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落实国家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一批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实施债券引导工程,强化专项债券投向引导、精准聚焦作用。统筹用好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提高产业发展类资金事后补助比例。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完善支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支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研究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支持政策,实施财政“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促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支持建设制造强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优势。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共同富裕取得重要进展。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类专项资金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倾斜力度,确保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步提高。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机制,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公开征集民生事项需求,集中财力办好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民生实事,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更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健全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适小化改造。继续支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建设平安四川。

(五)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抓实隐性债务化解。认真落实财政部门参与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十项指引,支持做强做大省属国有金融机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妥有序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推动社保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和调度拨付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六)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快分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机制,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有序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优化现行地方税政策。持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府采购”。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有序整合国有金融资源,优化资本布局结构。

(七)坚持预算法定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各项监督。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各项要求,改进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等编报工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有关决定,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按标准规范提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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