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先后制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指导文件,为做好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供根本遵循。
(2)强化培训指导。组织乡镇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对衔接资金使用要求、使用范围、支持重点和“负面清单”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吃透政策、精准运用。同时组织专人对衔接资金安排项目的选择和实施进行专项指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3)强化项目审核。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乡镇谋划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拟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联合审查,对与乡村振兴工作无关、不符合政策,盲目拔高标准的项目一律不纳入实施范围。
(4)强化资金保障。争取中省财政衔接资金29335万元,落实县级财政衔接资金5400万元,确保投入资金只增不减。安排实施项目244个,其中产业项目资金17424万元,占中省衔接资金的59%,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来源:通江县人民政府_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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