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资助的通知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资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技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决定结合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项目,以此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融合发展。现将项目资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志愿者服务保障工作的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促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与科技志愿服务融合发展为目标,把人民群众对科技科普的所需所盼与科技工作者的所能所愿有机结合,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为科技志愿者开展惠民服务的重要阵地,积极为广大科技志愿者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着力提升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 建设办法与设立条件

1.工作站的设置安排。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由县级科协依托本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行建设,由县科协主席兼任站长,中国科协给予资助、授牌。2022年,在全国首批试点建设1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为整体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提供示范、借鉴。

2.工作站的主要任务。(1)探索建立科技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的协作融合机制;(2)承担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先行先试任务;(3)调查了解当地群众对科技志愿服务的需求;(4)招募科技志愿者并按专业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5)策划、实施科技志愿服务重点活动和服务项目;(6)组织科技志愿者骨干学习培训。

3.工作站的设立条件。(1)有相对固定的服务活动场所;(2)已成立科技志愿服务队伍;(3)有健全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4)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三 申报、资助办法

1.申报对象。以县(区、市)科协为申报主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成熟的县(区、市)均可申报。

2.组织推荐。按照县级科协申请、地市级科协筛选、省级科协推荐的程序进行。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可推荐1-2个县(区、市)作为候选资助对象。

3.组织评审。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审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议,择优确定资助单位,评审结果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4.经费资助。中国科协将给予首批15个试点工作站专项资助,每个工作站资助金额15万元。各有关省市县科协适时做好相关配套投入,共同为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提供保障。

四 申报方式

1.2022年11月11日前,请意向申报单位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完成项目申请。

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在“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登录,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选择资助类项目——项目申报,点击“添加项目”,在“指南方向”中选择“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项目”(编号:2022ZN102001)。

(3)在新建的项目中按要求填写各申报项,并将申报书(附件)word文件和PDF文件(签字、盖章版本)电子版在“任务书附件”栏中进行上传,文件名为“申报单位 负责人 项目名称”;如需上传补充材料,请在“任务书附件”栏中一并上传扫描件。

2.2022年11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指定地点,如有补充材料请一并寄送(纸质版材料应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或系统未申报成功的无效。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五 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资助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须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

3.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13款项目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险等),委托业务费不得超过资助额度的30%,间接费用(含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额度的20%。

4.对立项资助项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纸质版或电子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抬头统一为“中国科协”,项目名称统一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5.立项资助项目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按照资助类项目结项验收要求进行,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结项验收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并附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和项目实施成果,届时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六 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系人:张璐 陈雪松

联系电话:010-87095881 16619757034

邮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2.业务咨询: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联系人:江蓝 姚达

联系电话:010-68583250 68576219

附件”查看详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资助的通知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中国科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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