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科技创新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条、总则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责分工

1、项目部根据工程的技术难点及特点成立科技创新小组,组长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部长兼任,组员由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部总工程师是项目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管理者,负责组织策划本项目部科研立项工作。

3、项目部工程部是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分部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课题材料收集、材料整理及科技成果的报审等工作。

第三条、课题立项程序和方法

1、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重、难点提报当年课题研究、工法开发、专利申请计划,上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3、课题合同中要明确指定所承担课题项目分部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要满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的需要,并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 课题实施

1、 课题组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组织研究开发工作,每年年末向公司主管科技管理部门报送课题年度执行情况表,对上年课题的研究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进行说明。

2、 课题组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科技创新计划的实施情况,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反馈工作。

3、 科研课题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课题组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 结题与成果管理

1、项目部课题组严格按照公司科技管理要求完成课题立项,在完成全部科研工作后,及时向公司科技管理部门提报结题申请、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2 、 课题组在课题的研发过程中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可以形成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对拟申请专利的课题成果,课题组应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并获得专利受理后,再发表论文或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3、课题组在完成课题全部研究开发工作后,应对课题中研究报告、技术资料上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归档保管;对产生的知识产权须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4、 科技成果所需的各项证明,研究过程中有关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 课题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课题研究成果在施工过程中得以有效的转化。

第六条 监督与检查

1、 课题组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部严肃课题财务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得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严禁将课题经费挪作他用;不得以提取管理费的方式将科研课题转包给其他单位;课题经费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2、 课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课题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考核与激励

为鼓励先进,在项目部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项目部根据年度各项科技创新目标的实施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奖励措施。对于取得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等级的科技成果,项目分部将给予一定奖励。奖金分配应以主研人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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