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42,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汇率看涨)、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5518期(9月特供)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汇率看涨)的产品期限是91天(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7日)

★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5518期(9月特供)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1个月(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1月0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购买了11,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8月27日到期,公司已赎回本金11,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880,000.00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6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购买了3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期,公司已赎回本金30,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2,385,945.21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汇率看涨)

2、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5518期(9月特供)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产品期限未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为银行,不存在用于证券投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形,理财产品未用于质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9月24日,公司向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购买了3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理财产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汇率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80%-3.20%

(4)理财金额:30,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2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27日

2、2021年9月27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购买了12,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理财产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5518期(9月特供)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0%-3.75%

(4)理财金额:12,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8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8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结构性存款: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是指客户与浦发银行签署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中约定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浦发银行按照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以产品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若有),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42,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328,成立日期为1987年3月,注册资本7426272.6645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00,成立日期为1992年10月,注册资本2935208.0397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2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4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4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8.92%。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结构》。

2.《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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