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松绑”科研经费管理 差旅费如何支出科研单位可自定(科研经费差旅费有限额规定吗)

◎每经记者 冯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前科研经费管理规则是一种行政化、官本位的管理方式,不符合科学研究规律。下放管理权限,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激励,才能激发其创新活力。”

下放科研经费管理权限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难题。一位科研人员就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诉苦说:“科研经费使用管得很细。就连用科研经费购买图书资料,不仅要真的购买图书,而且所购买的图书还必须属于本项目所需。”

《意见》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在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方面,《意见》要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等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意见》的又一大亮点是明确下放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意见》指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

加大对科研人员绩效激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支出科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我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偏低,为进一步完善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意见》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了解到,《意见》主要是针对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理工科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将参照该文件尽快出台。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管理办法将由各地参照《意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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