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如何登记合同?(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施税收优惠)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强化基础研究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精神,结合实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制定了《上海市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合同登记操作指引(试行)》。

近日,有纳税人咨询相关政策,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本操作指引适用于出资方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接收方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其中,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具体条件确定须符合《公告》要求。

1 出资方和接收方可享受哪些税收优

惠政策?

(一)加计扣除。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二)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如何进行合同登记?

(一)接收方(合同乙方)注册在本市的,由接收方申请,适用以下操作流程:

采取在线申请登记,申请人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受理平台(https://zwdt.sh.gov.cn),进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专栏,选择“行政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立即办理-新办”“技术开发合同-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合同”,并上传合同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二)接收方注册在外省市的,出资方(合同甲方)注册在本市、接收方(合同乙方)注册在外省市的,由出资方申请,适用以下操作流程:

采取线下申请方式,由上海技术交易所登记处受理。申请人需提供合同纸质原件及相关材料,经现场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合同出具材料接收单。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如何登记合同?(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施税收优惠)

注意:申报类型为基础研究合同认定登记,同一合同不得重复申请登记。

3

享受基础研究出资加计扣除优惠

政策,需留存备查什么材料?

企业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单位应将本合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包括企业出资协议、出资合同、相关票据等,出资协议、出资合同和出资票据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注明用于基础研究)、出资金额等信息。

供稿:柯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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