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例会及专题例会管理与考核制度(监理例会及专题例会管理与考核制度的区别)

监理例会及专题例会管理与考核制度

为及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安全与文明施工、各方相互协调的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内的所有业主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总包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各专业分包单位工程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除非特别通知,工程监理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下午14:30,地点在业主单位工程部会议室。

二、参加例会的人员:

1、业主单位:项目部经理、土建工程师、水电工程师;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水电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安装负责人(其他人员另行通知);

4、各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

三、相关规定:

1、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违反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索赔1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索赔300元人民币。并且:

  • 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并接收;本项目部只需按规定发放例会纪要,而无须另行通知传达;第一次迟到、早退索赔100元,第二次为200元,第三次为300元,以此类推,累加计算;第一次缺席索赔300元,第二次为600元,第三次为900元,以此类推,累加计算。

2、要求总包单位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务必在每周一上午12:00以前上报“施工周报表”,逾期未上报周报表者给予索赔200元。周报要求用表格形式,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 上周计划;上周实际完成计划工作;(如果未完成计划)原因分析;本周计划;需要业主及监理协调解决事项;第一次未按时报送周报的索赔2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600元,以此类推,累加计算。基础工程完成,上身结构施工以后,总、分包单位必须每周将当周达到实测实量的楼层(工序)的实测实量检测数据作为施工周报表的附件同上报监理部、业主工程部。同时应当将上周实测实量出现问题的点位“整改消项情况统计表”作为施工周进度计划表的附件同时上报业主工程部、监理部。未按时上报附件的,施工周报视为不完善、不合格,索赔原则与未报周报相同。

3、请所有参会人员谨慎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

  • 请不要喧哗,不要私下议论;请关闭手提电话,或将电话调至震动状态;请按会议主持人要求依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如有违反,有可能招致当面斥责;带好纸笔,做好记录。

4、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总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业主工程部与监理部将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如果未按时反馈,我们认为各方已确认纪要内容;

5、工程例会由监理部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及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于次日下午下班之前发送。

6、会议中有缺席、迟到、早退者,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会议纪要的单位,除相应的给予经济索赔以外,对于会议纪要中所确定的内容无条件认可。

7、确因重要事件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向业主工程部或监理部总监请假。

8、会上手机出现响闹,每次索赔50元。

四、专题例会相关规定:

专题例会召开的时间及参加单位与人员另行通知,会议纪律同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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