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财政局出台生态环保和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近日,扬州财政局出台《扬州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环专办法》)和《扬州市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林专办法》),规范和加强生态环保和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州财政局结合实际编写了《环专办法》,规定了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的管理职责,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包括: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监测监控、执法、应急能力建设及运维等。《环专办法》要求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和绩效等实施跟踪监督,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及时性、效益性。

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统一、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扬州财政局结合实际编写《林专办法》,规定了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职责,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为主的方式下达,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重大林业疫病防控等方面。《林专办法》强调资金申报、分配、审核、拨付、使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的全过程管理。

通讯员 扬财宣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周晶

编辑: 韩然百

本文来自【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年11月19日 上午10:27
下一篇 2023年11月19日 上午10:4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