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招40名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龙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

近日,龙岗区委组织部发出公告,公开招聘40名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备受关注。

据悉,为加强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结合实际情况,龙岗区委组织部决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40名,相关事项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龙岗区公招40名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龙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

图为招聘岗位表

02

招聘条件

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03

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相关招聘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2日9:00-3月22日18: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四)资格初审

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通过系统资格审核,但在后续过程中发现考生实际条件与招录职位相关要求不符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04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考生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放具体时间,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系统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主要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党务知识等。

4.成绩公布:笔试5个工作日后,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或龙岗政府在线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排名等情况。

5.有关要求: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并提交《龙岗区2021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附件2),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及政治面貌等事项。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在龙岗政府在线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有关要求: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并提交《龙岗区2021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附件2),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05

体检

(一)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由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库,成绩1年内有效。在非集中招考期间,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岗位有员额空缺且急需用人时,可按照总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区委组织部研究后,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06

背景调查

由区委组织部委托专门机构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背景调查。重点考察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情况、既往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审查政治表现,存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道德品行不佳、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07

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用人需求的,将视情况依次递补。

08

聘用

符合招聘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由区委组织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缴纳“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分配到各街道、区非公党委、区社会组织党委,由各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确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任关系。

09

薪酬待遇

根据《龙岗区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管理制度(试行)》规定,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业务等级35个档次,逐级逐档晋升。

10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等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11

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二)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职位的最终人选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招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工作日):0755-2890092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1日

【整理】陶清清

【来源】综合自龙岗区委组织部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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