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宣传|以“135”模式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使命)


今年以来,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以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为重点,坚持“发展抓党建、党建促发展”的理念,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按照“走在前、作表率、创佳绩”的目标要求,探索推行“135”工作模式,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135”工作模式即建立一套体系,强化党建引领;践行三个主动,促进作风转变;抓好五项重点,提升工作质效。

建立一套体系,强化党建引领

建立“三个三”工作体系,把党建引领的要求落到实处。

以“三项融合”凝聚干事合力。融合思想。发挥党支部黏合剂、催化剂作用,开展“三会一课”6次,实地践学3次。以“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强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党建 业务”双提升、双促进研讨会2次,研讨会上老同志传授经验、新同志潜心学习,全局上下形成了大学习、大讨论的浓厚氛围。打造“自然资源新动力”干部培训品牌,为全系统青年干部搭建研讨问题、交流思想、分享经验、提升能力的平台。融合机制。打破股室固有界限,遵循“一个口子”管理原则,按照有利于机制顺畅、有利于流程整合、有利于业务便利“三个有利于”原则,对股室进行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细化职能任务清单,激发生机活力。融合队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结合单位实际重新调整了党组班子成员配置,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举办“股室讲堂”2次,股室负责人轮流授课,通过“传帮带”,全体干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到生态修复河长制巡查、重点建设项目现场一线,观摩学习,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

以“三项举措”激发队伍活力。按照“向系统内盘活、向系统外拓展”思路,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配套细则,深入实施党建工作目标化、项目化,把党建“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横向联合。依托“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活动,与旗直部门、苏木镇、嘎查村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打造党建交流平台,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纵向联动。建立“支部抓统筹、工作到小组、作风看党员”三层递进机制。推进党建和发展互融互促、学习和工作互相协调,对涉及股室多、业务交叉密的复杂事项,及时统筹协调解决;对全体党员开展党建述职评议,通过“一述一评一测”,不断增强党员先锋意识。坚持“让党旗在一线飘扬”,深入推进机关党建 文明城市建设、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共融共促行动,经常到包联村、包联小区开展志愿服务,在创建文明城市一线“亮身份、做表率、当先锋”。同向发力。坚持挺纪在前,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自然资源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印发了《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见效。修改完善了局党组政治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一名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

以“三项重点”提升保障能力。以党建品牌培育为突破口,实现党建与业务阵地共建、深度融合。以擦亮党建品牌底色为重点,打造“党旗飘扬、锦绣自然”党建品牌,强化“党建窗口”建设,在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窗口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三亮”活动。今年以来完成各类查询13667次,出具查询证明3701份;办理各类登记3155个,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1953个、登记证明815个,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咨询500余次,无投诉举报现象。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重点,建立不动产交易登记立即办理、立等可取“双立”服务机制,打造从进门到出门单笔业务办理时间最少仅需20分钟服务模式,节约个人时间成本在1小时以上,备受群众赞誉。近年来,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容缺受理等措施持续解决全旗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全旗共涉及29个项目、15225套、建筑面积163.29万平方米,目前29个项目首次登记已全部完成,已发分证13730套,发证比例为90.18%。到企业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走访活动,到社区开展“走千家、入万户、访民情、解民忧”活动,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0余个。以强化要素保障为重点,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紧盯全旗重大项目建设,实行“清单式”管理,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全周期抓好土地报批工作,确保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今年上半年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18个,涉及18个项目报件,批复面积206.0762公顷。目前组件完成已上报上级审查31个项目,其中自然资源部审批中1个项目(316线)99.7233公顷,自然资源厅审批中15个项目142.5783公顷,市级审查14个项目109.7186公顷,旗级审查1个项目6.5694公顷。

践行三个主动,促进作风转变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通过“一级带着一级干”,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作风转变。主动对接项目。及时成立局重大项目办,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手续办理。建立包联责任机制。由旗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包联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定期调度、对账销号,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先行核查用地范围内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有关事项,引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随报随审”,建立用地组件同步申报、同步审查机制,对重点项目用地实行市、旗联动,边组件、边审查,实现组件完成,审查即完成;对相关前置手续资料,提前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反馈,做到优先审查、优先转报。2023年度全旗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154个,其中市级项目34个,已完成26个,未完成8个,正在抓紧办理;旗级项目120个,已完成92个,未完成28个,正在抓紧办理。主动联系工作。优化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每名班子成员除分管机关业务股室外,还分管苏木镇自然资源分所,联系相应苏木镇。在具体工作中,股室、自然资源分所首先办理,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研究解决,分管领导仍无法解决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每月5日前,制定班子成员个人本月工作目标,建立任务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次月5日件向局党组汇报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向局党组检讨,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思路,纳入下月工作目标,直至完成为止。主动搞好服务。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精简审批流程,为手续“瘦身”,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精简审批流程,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探索以“承诺 容缺”方式办理预审与选址(规划)意见审批手续。有序推开“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局内各股室工作力量,共同联合审批,缩减“五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限。探索建立单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以及选址意见书多部门联合审查联动机制,对接有关部门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对压覆矿、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保护区、林草、文物保护等审核事项在未提交规委会审议前,由旗自然资源局通过OA办公系统方式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各部门2个工作日内回复,大大提高了多部门联合审批效率。

成就宣传|以“135”模式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使命)

成就宣传|以“135”模式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使命)

抓好五项重点,提升工作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五项重点任务,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断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强化与能源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与新能源建设规划有效衔接,为新能源项目保障充足的产业用地。支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探索用活“先行用地”政策,实行国有建设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应方式。二是加大能源矿产勘查力度。落实国家新一轮战略找矿行动,深入推进实施塔然高勒矿区煤炭详查项目。三是强化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完成旗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发布,全面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各苏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及各类专项规划统筹上图入库,加快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四是完成全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牧区不动产“三权”登记下移苏木镇办理和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做好林权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汇交相关工作。

持续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一是科学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做好全旗招牌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保证土地合理供应,增加财政收入。本着保国家项目、自治区重点项目及市旗等重点项目的精神,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全年报批计划,完成浙科、协鑫、塔然高勒煤矿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做好S316、呼和木独黄河险工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报批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按照方案要求,年内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66.67公顷,闲置土地处置6.46公顷。三是加大“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力度。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确保2023年完成7100亩任务目标。加强对指标复核认定和入库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合理利用。四是积极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空心村”土地,完成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入库工作,年内完成入库可交易的“增减挂钩”指标30公顷以上。完成全旗适宜实施补充耕地库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的摸排工作,建立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五是全面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充分运用好区域评估成果,提升园区用地效率,并逐步扩大在出让中的占比,力争2023年杭锦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实现标准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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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宣传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工作要求,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不间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坚决制止各类破坏耕地行为。二是持续开展基本农田整改补划。依据“三调”和变更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整改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巩固划定成果。三是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各苏木镇政府考核,加大考核占比,严格落实奖惩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四是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五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问题。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压紧压实网格员责任,实施全方位巡查、动态性监管,严格发现、查处国家、自治区明确的最突出的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切实推动形成“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惩处”的长效工作机制。六是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加大生态治理修复力度,推动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一是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协同实施十大孔兑、黄河防洪防凌等综合治理,配合市级做好申报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前期工作。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从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督促矿山企业足额计提并用足用活基金,紧盯环保督察反馈和矿山开采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力以赴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高效整改完成。持续申报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取得自然资源部、财政部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防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探索实行“隐患点 风险区”双控模式,实现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防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和防灾救灾,严格监督检查,做好本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改进执法监管水平,提升法治治理能力。一是做好卫片执法工作。按月完成“月清”目标要求,紧盯违法问题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采矿行为,下大力气解决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二是加大例行督察和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力度。推动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例行督察、卫片执法和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力度,确保实现年度整改“清零”目标。凡是2020年7月3号以后顶风违建的一律拆除。三是完成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充实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强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深化实践锻炼、解决问题历练,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来源: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编辑:刘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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