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员工工作绩效做出评价,激发管理者、员工的工作潜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对所属部门、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或年终奖与业绩挂钩,工资总额随着业绩的变动而变动的方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 对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定性和定量考核;机关工作人员侧重考核工作职责,各经营单位侧重考核经营效益。

第四条 本公司高层是指担任以下职务的人员: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监事会主席、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 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七条 考核原则:按劳分配、效益优先、优化管理、提高效益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对象

第八条 考核的对象: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机关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各经营单位。

第四章 绩效考核的内容

第九条 集团公司高层、机关中层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年终奖与年终实现的超额利润挂钩(超额利润是指超过主营目标利润的部分)。机关各级人员的奖金按所对应的得奖系数计提,上不封顶。当所发奖金超过超额利润部分时,相应调整得奖系数。达不到目标利润时,不得享受年终奖,并将效益工资、年功工资及各种补贴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利润每欠1%扣纳入绩效考核工资1%,直至扣完纳入考核的绩效工资。

1、集团公司机关高层人员和中层人员按职务分七个级别,即:

一级:董事长

二级: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三级:分管运输安全的副总经理、兼三职以上的高层人员

四级: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分管企业管理;保修、检测、驾培;房地产开发;水电开发)、

五级:专业委员会主任

六级:各处室处长

七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八级:各处室副处长

2、集团公司超额利润得奖表

级别

得奖系数(%)

(600-800万元)

800万元以上

一级

6

3

二级

5

2.5

三级

4

2

四级

3.5

1.75

五级

3

1.5

六级

1.2

0.6

七级

1

0.5

八级

0.8

0.4

第十条 集团公司高层人员的考核及奖金计算方法

1、考核内容:年终按绩效考核表的考核标准分项考核打分

分,总分1000分。

2、奖金计算方法:实得年终奖=超额利润×所对应的奖金系数×考核所得的分值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机关的考核及计算方法

1、集团公司对各处室的考核是年终考核兑现;考核只对

各处室的处长、副处长;各处室的处员则由各处室自行考核申报,考核结果同时报备企业管理处和人力资源处。

2、机关中层人员实得年终奖计算方法:按绩效考核表的标准分项打分,总分100分.即:实得年终奖=超额利润×所对应的奖金系数×绩效考评所得分值

3、机关工作人员奖金标准年终另行制定

4、机关工作人员实得年终奖计算方法:考核标准分项打分,总分100分.即:

实得年终奖=应得奖金×绩效考评所得分值

第十二条 各二级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

1、员工人数的核定:各单位的员工人数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定编人员数为准。

2、工资总额的核定:各单位工资总额的核定按2010年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的年末数为基础,超过定编人员的单位按定编人员数核定,达不到定编人员数单位的按实际使用人数核定。

各单位若因工作需要,对达不到定编人员数的单位可以提出招工申请,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可以招收。若在定编人员范围内增加的员工,其增加的工资总额可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达到定编人员的单位原则上不能招收新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招收的员工,工资不能纳入本单位的工资总额。但因本单位的经营项目有所变动而导致定编人员的变动,则可调整本单位的工资总额;

3、纳入绩效考核的工资包括奖金、效益工资、年工资、各种补贴。岗位工资不纳入绩效考核,无论经营单位亏损多少,均应保证员工岗位工资的发放。

4、各二级经营单位的考核任务数以2010年计划利润数为基数。每年的考核任务数分别在5%—8%的范围内递增,不得低于5%。在8%范围以内(不含8%)增加的任务数,全额上交。考核任务数低于5%的,则按减少绝对数的30%扣减工资总额,扣减顺序依次为:⑴奖金、⑵效益工资、⑶年功工资、(4)各种补贴。

5、超额考核任务数的分配办法:当考核任务数实现8%(含8%)以上时,超额部份的分配按:(1)30%计提工资纳入本单位的工资总额;(2)30%计提本单位的年终奖金;(3)40%上缴集团公司。

超额考核任务数上不封顶,计提的工资总额和年终奖金由各单位考核制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6、各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的具体要求、指标以《资产承包经营责任书》的方式确定,责任书一年一签,各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于年终考核兑现。

7、各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在签订《资产承包经营责任书》后,可以在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工作方案的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工资方案。自行制定的工资方案,员工工资标准可以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范围内上下浮动20%。工资方案要具体到人,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不制定工资方案的,可以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各二级经营单位经营者绩效考核

1、各二级单位经营者的绩效考核:年薪与绩效考核挂钩,在年终时,按《二级经营者年度绩效考核表》的内容考评打分,总分100分;

2、计算方法:二级经营者实得年薪=绩效考评所得分值×年薪标准。

第十四条 如经营项目发生变动时,相应修改考核指标。

第五章 考核标准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机关

1、集团公司高层人员的考核标准按《集团公司高层绩效考核表》的内容考核;

2、机关各部门和中层人员的考核根据《机关处室绩效考核表》和《机关中层人员绩效考核表》的考核标准结合个人年终的述职报告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各二级经营单位

1、各二级单位的考核标准根据《资产经营承包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按《经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表》进行综合考评;

2、二级经营单位经营者按《二级经营者年度绩效考核表》的考核标准并结合个人的述职报告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 各二级经营单位、机关各部门的考核标准分项打分,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二级单位全额发放工资总额和超额兑现部份,机关发放奖金;90分以下(含90分)每欠1分,扣二级经营单位超额兑现部份的5%,机关部门奖金的5%;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则各经营单位取消超额兑现部份,机关部门取消奖金。

第六章 绩效考核执行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高层人员的考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专业委业会主任由董事办负责召集董事会成员根据《集团公司高层人员绩效考核表》考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召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根据《集团公司高层人员绩效考核表》进行考评。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机关各部门的考核由各相应的考核单位按考核表的指标进行考评;机关中层人员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召集集团公司领导考评;各二级单位经营者的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召集分管领导、机关各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由各处室考评申报。

第二十条 各考核单位在考评结束后将绩效考评表送交企业管理处,由企业管理处根据考评的结果计算奖金并报总经理审核认定后造表发放。

第二十一条 如有兼职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如果因人事变动或退休,则按在职期间分段考核计算

第七章 考核申诉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个人对绩效考评结果有异议时,可以提出复评调整。单位向企业管理处、个人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复评调整申请,由企业管理处或人力资源处进行复评调整,并将复评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复评调整是指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或人力资源处根据协办配合单位、上下级、外单位的投诉、反馈意见以及抽查、实地考察等情况,对被考核单位、人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下属各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集团公司XX会通过,于XX年XX月起执行。

索取完整版电子学习课件以及相关学习资料汇编细则,请私信备注自留联系方式,小编看到后第一时间回复。非常感谢。

备注:(请私信备注自留联系方式)(请私信备注自留联系方式) (请私信备注自留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6月18日 上午10:24
下一篇 2022年6月18日 上午10:3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