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及活动组织纪律管理制度(会议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公司组织召开的会议及大中型活动的纪律,维持会场的基本秩序,保证会议及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及活动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组织召开各种会议、活动及公司级培训等。

第三条 归口部门

企业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

2、按照会议及活动要求,需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不得无故中途退场,可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统一书面写明请假事由报至企业管理部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提前1日以上的会议、活动通知,需提前1日提出请假申请,临时下发的会议通知的需提前2小时提出请假申请。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每次处罚部门经理200元,部门主管100元,员工50元,违反多次加倍罚款。

3、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出现1次口头警告,出现2次罚款50元,再出现加倍罚款。

4、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经报告会议主持人或领导批准同意后,到会议室外接听。出现1次口头警告,出现2次罚款50元,再出现加倍罚款。

5、会议期间严禁打瞌睡、随意走动,坐姿不端正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出现1次口头警告,出现2次罚款50元,再出现加倍罚款。

6、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7、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8、因部门经理未通知到位导致迟到或者缺席,部门经理100%连带处罚。

9、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处罚方式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制度规定直接在工资扣款,并下发处罚通报。

第五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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