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5万!漳州党群工作者招聘51人!(漳州党群工作者工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委组通〔202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共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定位和职责任务

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是指由县委组织部调配管理,乡镇(场、区)日常使用,专职从事政策宣传、基层党建、科技服务、技术转化、指导生产等工作的人员。

(一)党建指导员的主要职责任务: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内法规的普及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基层党建文件要求。

2.经常性走访联络区域内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摸排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收集掌握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党组织、党员基础台账和内务管理台账。

3.协助建立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活动方式创新,组织服务群众工作。

5.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培育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强化基层党建宣传力度,运用现代传播载体,弘扬正能量,树立好形象。

6.协助指导区域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二)科技服务员的主要职责任务: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服务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2.经常性走访联络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宣传各类人才政策,建立人才台账,收集企业人才需求,发动和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人才项目。

3.经常性走访及调研辖区企业和行业专家,了解企业的项目申报需求;熟悉各类政府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协助企业开展项目申请及验收工作。

4.扎实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努力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科技示范户和科技明白人。认真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协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经济实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5.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联系专家帮助群众解决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协助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提高群众科学种养水平。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科技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平和籍人员,其中党建指导员须是中共党员(平和籍人员,即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平和的人员,考生的父母、配偶常住户口在平和的可视为平和籍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踏实肯干,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自愿到基层一线。

4.敬业奉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5.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和办公设备操作技能及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或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纳入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队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得纳入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队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本次拟招聘4个岗位,共计51人。(详见附件《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设年龄限制的岗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计算。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0日9:00至2022年12月2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多报无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zpkl.zzrcjt.com/)报考,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应当准确无误,确保通信顺畅,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1.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县委组织部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的时间;

3.申诉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本次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党务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包含知识面、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及管理理论等方面,其中党务知识占30%左右;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按照同一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按比例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3.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原件备查。

(2)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

(3)学信网上认证的学历证明,如国外学历没有办法在学信网查询认证的,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所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按资格复审合格者确认面试资格,不设置开考最低人数门槛。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不及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和确定体检人选

1.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以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为最后成绩进行排序,最后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应聘者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和体检之前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的职位,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拟定最终录用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九)政审

由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审核,应聘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选岗

1.体检和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录取过程中,因应聘者放弃录取资格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被聘用的人员,在一年内保留成绩,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招录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十二)聘任管理

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聘用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原则上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办理“五险一金”等不低于4000元,年人均工资福利待遇总额不超过5万元。聘用服务年限3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要求具有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等工作经历的岗位,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被事业单位聘用者,可与用人所在乡镇(场、区)续签1次为期2年的过渡期劳动合同,续聘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其他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参加招聘考试考核前取得。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报到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十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96-2055266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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