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规范、科学、激励)(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

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规范、科学、激励)(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19]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19]22号) 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教函[2017]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配方案(规范、科学、激励)(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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