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严禁银行向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在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信用卡新规”)的第二天,即12月17日,北京银保监局将其印发的《关于加强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下发。北京银保监局明确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在完善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基础上,针对目前信用卡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辖内银行信用卡业务。

贝壳财经发现,北京银保监局所提及的加强六个方面行为规范,集中表现在“六个加强”上,具体为:加强信用卡营销管理、加强信用卡适当性管理、加强信用卡催收业务管理、加强信用卡信息披露、加强信用卡客户信息保护以及加强信用卡投诉处理工作。

关于加强信用卡催收业务管理,北京银保监局强调,辖内银行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同时,在可以联系到持卡人或其保证人的情况下不得联系与债务无关第三人。

针对银行对外包催收机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知》明确“银行应要求催收外包机构不得以银行名义开展催收工作,在与持卡人或第三方沟通时应主动表明身份、委托银行名称、催收人员工号等信息”。

除此之外,在信用卡营销与适当性管理等方面,《通知》亦提有具体要求。

针对持卡人在接到银行电话营销冲动办理分期后对相关权利义务不了解、分期业务难以提前终止等问题,《通知》要求银行应通过短信、微信或与持卡人约定的账单接收方式将与消费者重大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或信息查询渠道发送给消费者,并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提前终止业务申请渠道。

《通知》亦要求银行引导消费者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理念,依据申请人还款能力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信用卡额度调整申请渠道。

而针对消费者反映解除信用卡绑定网络平台难的问题,本次北京银保监局特别提出,银行和网络平台企业均应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信用卡支付绑定和解除绑定渠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昨天下发的信用卡新规,主要目标体现在‘规范发卡机构过度信用卡营销行为’以及‘提请持卡人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这两大方面”,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表示。但他也提示,信用卡新规发布后,围绕清退超比例“睡眠卡”等有可能会引发一些消费纠纷。因此,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通知》在这方面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和引导,是非常必要的。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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