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财政局印发《淮北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实施细则(试行)》强调“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以确保专项债券项目保质保量实现预期目标,更好地发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有效地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明确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承担的职责分工,专项债券项目涉及到的单位及个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债券资金使用节约高效。
二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入库评审关,将事前绩效评估情况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即“无绩效(事前绩效评估)不入库”,提升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质量。
三是建立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要求设定、审核绩效目标要尽可能细化量化、充分论证、周密测算;安排专项债券资金时,要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要持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提供可参考的绩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报告提纲;分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量化评分表,反映建设进度及融资自求平衡实现情况。
五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及时整改评价反馈的意见问题,按时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债券额度以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
【来源:淮北市财政局_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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