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平果县新圩河马头镇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更改通知(一)

项目编号:GXJTZB2017-SL-001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6-58281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平果县新圩河马头镇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7/t20170721_855917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平果县新圩河马头镇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更改通知(一)

(招标编号:GXJTZB2017-SL-001

各潜在投标人:

  • 现对广西平果县新圩河马头镇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改:

1、对原招标公告中“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原招标公告中“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更改为:“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对原招标公告中“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4、对原招标公告中“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更改为以下内容:

3.6.4(1)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每一方近3年(2014年~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5、对原招标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 7 31 日至投标截止日”更改为:“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 8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6、对原招标公告中“5、其他事项,第5.1项”内容更改为:“5.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项目总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如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格式见附件2)。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果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平果县工会大夏1007室

邮编:531499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6-582816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沟岭正街74号兴桂源大厦第十七楼1704号房

邮编:530002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1-3866768

电子邮箱:gxjtgcgs@163.com

招标人:平果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 (联合体另一成员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姓名) 为我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联合体名义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和印章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联合体共同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成员):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招标项目只能委托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联系人作为委托代理人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代替签名。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平果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平果县工会大夏1007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776-58281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锦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沟岭正街74号兴桂源大厦第十七楼1704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0771-386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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